校区各单位及师生:
根据学校防疫防控要求,为做好和平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即日起恢复校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管理机制。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从严管理。
2.9月3日零时起,和平校区施行全封闭管理,“不进不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出、入校园,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校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通行。
3.加强校门、楼门管理。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第三方保供和施工单位需要进出校园,需严格执行防疫规定,在校门处验码、测温、核验24小时核酸报告。校区后勤办负责施工人员管理,要监督到位、管理到位,严格落实与师生不接触,严禁施工人员私自随物资运输车进出校园。封闭期间,校门、学生公寓楼门于每日22时关闭。
4.恢复网格化管理机制,各网格单位负责人要尽职尽责、从严管理,认真执行属地、学校相关防疫规定。各单位网格长承担本网格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如出现异常,需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校区指挥部,严禁漏报、瞒报、迟报。
5.校内师生非必须不串楼、不穿院。因实验、就餐需要穿院的研究生需由各单位专人(教师)带队,集中有序穿行,禁止学生单人穿行各院。
6.学生公寓楼恢复楼长工作制。学工办牵头,各楼长要认真执行各项防控规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尽量满足学生合理诉求,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对所在公寓楼疫情防控工作负责。
7.非公寓工作人员非必须不进入公寓楼。如因维修等工作需要进入公寓楼的教职工,必须认真做好防护,严格审核、登记,不与学生接触。
8.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如有试剂、动物饲料等急需进入校园物资,需联系送到学校门口,由校内人员非接触运回所在单位。
9.师生外卖,仍执行送到校门口(4、5号门)固定区域,做到无接触取外卖。
10.校区各单位(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教育管理所属人员,认真遵守属地及学校各项疫情防控规定,支持配合校区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和平校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