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
按照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校园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和校园部分路段调整交通组织措施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校区实际情况,现开展校区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
一、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一)清理整顿校园商家“占道经营”。
(二)清理违规占道施工。
(三)联合后勤等部门清理宣传牌、树木、临时建筑遮挡交通施设及驾驶员视线。
(四)清理其他占道行为。
二、开展校园道路交通违章违规治理
(一)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校园交通秩序,重点治理机动车校园内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超速行驶和非机动车不按指定区域停放、占道停放、骑飞车、抢行、非交通工具上路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规、制度等行为。
(二)开展无牌无证的电动两轮车治理。根据《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无牌无证电动车及其他不合规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和在校园内行驶。
三、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系统性、全铺盖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升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开展宣传活动,并组织学生召开“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主题党日、团日、主题班会等活动,倡导“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进一步提升大学生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
(三)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宣传,齐抓共管,落实到位。
(二)各单位要将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行为作为日常考核考评依据,切实提升师生员工“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校园安全意识。
(三)广大师生员工要认真遵守交通安全相关的法规、制度,自觉参与到“规范安全,文明交通”的宣传和倡导中来,成为礼让先行的实践者、守护者、传播者,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和平校区保卫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