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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科学技术处(工业技术研究总院)到西区进行科技政策解读、座谈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6-11-02 作者:王文东 点击:

2016年11月1日下午,学校科学技术处(工业技术研究总院、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田国胜副院长来到西区,对经2016年8月30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9月6日印发实施的《吉林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吉林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大学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进行了解读和座谈。西区综合办张宁副主任、西区科研办全体人员、各单位科研副院长、科研办工作人员和部分科技人员参加了会议。

田国胜副院长重点介绍了科技政策修订的主要内容,重点对科研项目分类级别调整、子项目的设立,横向科研项目“代购部分”的优惠政策,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理规程及转化净收益奖励报酬分配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实例说明。动物科学学院欧阳红生副院长、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张铁华副院长结合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此次科技政策的修订,使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了坚强的后盾。同时加大了对科研人员将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提高服务国家经济建设能力的激励力度,也对科研人员适应国家科技体制调整、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关科技政策请详见学校科技处网站:

1.《吉林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http://kjc.jlu.edu.cn/xinxi/detail.php?id=1850&lb=8;

2.《吉林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暂行办法》:http://kjc.jlu.edu.cn/xinxi/detail.php?id=1852&lb=8;

3.《吉林大学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http://kjc.jlu.edu.cn/xinxi/detail.php?id=1851&l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