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级全国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纪要
(2009年1月9日—10日 南京)
2009年1月9日—10日,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在南京农业大学召开了2008级全国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
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陆承平教授、邹思湘教授、王哲教授、王洪斌教授、曾振灵教授、秦爱建教授,秘书处办公室全体成员,各兽医博士培养单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工农学科处欧百钢处长应邀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指导委员会秘书长邹思湘教授主持。
本次会议的议题为审核2008级各招生单位拟录取兽医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资格;对兽医博士的录取工作形成共识并提出录取的基本原则和建议;分析2008年兽医基础课联考科目成绩,总结联考经验。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陆承平教授首先致欢迎辞并介绍了本次会议的议题。秘书处办公室主任董维春教授介绍了2008年兽医博士基础课全国联考情况。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扬州大学、吉林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七所兽医博士培养单位随后分别通报了本单位的报名、考试、拟录取考生的情况,与会的全国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对各招生单位拟录取考生的基本条件、报考资格、考试试卷等逐一进行了审核,并就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质询。
与会委员就兽医博士报考资格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强调录取工作应严格遵照指导委员会历次会议确定的原则和方针,从严把握博士生的录取,以确保兽医博士的质量。重申以下几点: (1)兽医专业学位招生不面向普通高校教师系列人员。(2)报考兽医博士人员必须具备兽医及相关领域的硕士学位;若硕士学位为非兽医学科,则学士学位应为兽医领域(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兽医公共卫生、中兽医、动物检疫等)。同时,建议国务院学位办将兽医博士的招生工作列入全国专业学位统一招生工作中,由国务院学位办下发文件规定兽医博士的报考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等。各兽医博士培养单位应按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发布招生简章。(3 )不提倡在一个单位批量招收兽医博士,有此情况者将列为专项调研对象。与会委员对各单位的拟录取兽医博士人员名单逐一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各单位的兽医博士建议录取名单。
欧百钢处长最后做重要讲话,指出一定要严把质量关,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的高水平的兽医专业学位教育体系,率先建成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高层次兽医教育体系。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参加了南京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新年聚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