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录取原则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吉林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的具体要求进行。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2014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小组。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都兴林
成员:王彦清 席景会 郭庆勋 闫飞
资格审核小组组成:
组长:王彦清
成员:都兴林 席景会 郭庆勋 闫飞 许矛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14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符合吉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复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四、时间安排
日 程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1月10日 下发复试通知
1月15日 8:00—8:4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植物楼519室
1月15日 8:50—10:20 专业课笔试(农学概论) 植物楼4楼会议室
10:30-12:00 综合面试 植物楼4楼会议室
1月15日 上报拟录取信息
五、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专业课笔试:《农学概论》。考试时间1.5小时,满分100分,由学院组织。
2.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六、其它
1.拟录取的考生必须是复试合格的考生,复试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
2.凡在报考时采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无论在哪一个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遵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植物科学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