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于做好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正公开、全面考察、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确保生源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个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领导。
复试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赖良学
副组长:雷连成
成 员:张晓楼 张西臣 柳巨雄 刘国文 栾志伟 宋德光 李小兵 丁壮 刘明远 柳增善
2、各系、所成立以学科、专业方向为单位成立5-7人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非复试小组的导师可以参加面试进行旁听,复试应由本专业教师(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除外)负责书面记录和录音。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符合吉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复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3、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4、学校免试推荐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但必须按复试时间到校报到,由导师和系共同复核其推免资格,对不能如期报到或明确放弃读研的推免生,导师必须及时上交签字的书面说明,并附学生本人提交的情况说明或申请。经学院核实后,在复试前及时收回推免指标,继续交由该导师以供其在复试中招生,坚决避免后期不入学造成学院指标作废的现象。
四、时间安排
日 程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3月13日 下发复试通知
3月19日 6:30—7:30 体检(空腹抽血) 和平校区门诊部
8:00—11:3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兽医楼225室
3月20日 6:30—7:30 体检(空腹抽血) 和平校区门诊部
8:30—11:30 专业课笔试 科学讲堂100教室
13:30-15:30 学硕综合面试(含口语) 基础:兽医楼三楼会议室
临床:实验教学楼二楼会议室
预防:基础楼小会议室(321室)
公卫:基础楼大会议室(308室)
17:30—20:00 专硕综合面试(含口语) 兽医楼三楼会议室
3月23日 上报拟录取信息
五、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的主要方式、内容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校发《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执行。复试内容包括: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②面试。包括外语听说测试5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
专业课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由学院统一安排,面试由各学科自行组织,外语测试与面试一并进行。
具体如下:
② 考生面试及外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应确定专人对专家的提问和考生的作答进行记录并录音,复试结束后交学院存档。
③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考核中不得接打电话。
③ 导师不是复试小组成员,可旁听所报考考生的面试环节。
④外语测试由面试组指定教师设定多组英语听说试题,并现场抽选考核。
2、跨学科考生须加试本学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3、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为60分及格线,面试为60分为及格线,外语测试根据考生成绩确定及格线。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测试之一没有达到及格线不予录取。
4、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按百分制)=(初试成绩/500×60%+复试成绩/250×40%)×10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复试成绩汇总完成并公示后,各学科严格按照2015年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2、按照考生最后总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名,合格考生从高分开始顺次录取。实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考生按所报考的研究方向选择导师,导师只能在复试后总成绩排名在录取计划数之内的考生中进行选择,只有在高分考生出现放弃选择时,报学院批准才可顺次从紧邻的下一个考生进行录取,不得出现跳跃录取。导师必须按计划数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复试成绩公布后8小时内)选择导师,未找到导师录取且不服从调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报学科的录取资格。
3、招生计划数按本学科2014年原有博士生导师、教授、副教授数测算,不含兼职导师数,每名导师最多可招收3名硕士生,其中学术型不超过2名。学术型招生指标已分配,专硕招生细则另行通知。
七、调剂
1、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首先在二级学科内调剂,不能满足时可在一级学科内调剂。学术型研究生可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须符合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但不准跨学科门类调剂。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考生所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校外调剂考生要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和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要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调剂工作在第一批复试工作结束后进行,根据各学科生源余缺情况,由考生自行填报调剂申请表报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第二批复试。
八、工作纪律
1、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一项纪律性强的工作,各学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要选派副教授以上人员参加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各学科须将本单位参加复试人员名单于3月17日前报学院,以便学院在考生报到后复试前将有关事项张贴或上网公布。
3、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应做好保密。复试试题、答案均应出A、B两套,由学院随机抽取使用。复试试题、答案、试卷应存档。
4、出题教师由学院统一在考前随机指派,各学科及任课老师不得进行辅导等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
5、学院将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复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公布。
6、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两个工作日内,考生可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后处理。考生投诉电话:研究生科研办0431-87836405 纪检87836158。
动物医学学院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