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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科学学院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来源:植物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5-03-18 作者:许矛 点击: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确保生源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个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复试应由本专业教师(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除外)负责书面记录。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都兴林

成员:杨振明 王庆钰 席景会 原亚萍 李绪彦 闫飞

秘书:许矛

根据我院的生源情况,面试分为两个小组:

组一:(报考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艺专业的考生参加)

组二:(报考植物学、植物保护专业的考生参加)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都兴林

成员:李超 曾光 许矛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符合吉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复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3、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4、学校免试推荐的考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对其推免资格进行复核。资格复核在考生报到环节中进行。

四、时间安排

日 程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3月18日 全天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植科楼519

3月19日 6:30—8:30 体检(空腹抽血) 和平校区门诊部

9:00—11:00 专业课笔试 植科楼2楼阶梯教室

13:00—16:00 一组综合面试 植科楼2楼阶梯教室

13:00—16:00 二组综合面试 植科楼4楼会议室

3月20日 统计拟录取信息

五、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的内容: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由学院组织。

专业课笔试科目:

报考专业 考试科目

作物学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或《作物遗传育种》

农业资源与环境 《植物营养学》

植物保护 《植物病理学》或《植物化学保护》

植物学 《植物分子生物学》

园艺领域(专业型) 《农学概论》

2.外语听说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满分5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满分100分。

(二)复试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2.复试小组秘书负责专家的提问和考生的作答进行记录,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处存档。

3.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

4.导师不是复试小组成员,可旁听所报考考生的面试环节。

5.跨学科考生须加试本学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6. 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为60分及格线,英语听说面试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之和成绩90分及格线。

7.复试成绩没有达到及格线不予录取。

(三)成绩算法:

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学术型研究生可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须符合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学部内调剂工作在复试结束后2日内进行,根据各学科生源余缺情况,由考生自行填报调剂申请表。调剂考生可不再进行专业课笔试和其他测试。但由学院统一组织第二次面试。

七、录取

1、各学科严格按照2015年招生计划数录取。

2、实行导师——考生互选。考生在复试前按所报考的研究方向选择导师,复试合格没有被导师选择的考生可以在学院内二次补录。

3拟录取考生名单分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

八、工作纪律

1、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一项纪律性强的工作,学院个学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各学科要选派副教授以上人员参加复试工作,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复试过程中考核专家需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学院将组织复试全程录音。

3、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要做好保密。复试结束后将复试试题、答案、试卷存档。

4、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复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公布。

5、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两个工作日内,考生可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后处理。联系电话:0431-87835726 。

植物科学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