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部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结合动物医学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2、本次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4、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动物医学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赖良学
副组长:雷连成
成 员:张晓楼 张西臣 柳巨雄 刘国文 栾志伟 宋德光 李小兵 丁壮 柳增善 刘明远
秘 书:李棕松
2、成立以学科、专业方向为单位5-7人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复试小组成员要求办事公证、大公无私,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同时无直系亲属报考。复试由本学科专业人员(在读研究生除外)负责书面记录。
三、复试时间、地点
日 期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备注
3月30日 8:00 体检(空腹抽血) 和平校区门诊部
8:00—11:3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兽医楼225室
体检(其它项) 和平校区门诊部
3月30日 12:00-16:30 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外语笔试 科学讲堂8100教室 初试外语合格考生
3月31日 8:30-11:30 综合面试 学院各会议室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专业外语成绩合格考生
四、复试主要方式、内容、要求
(一)、主要方式
复试的的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二)、主要内容:
复试成绩为250分,其中:
1、专业知识笔试(100分)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各占50分,专业课按所报考的研究方向选,考试时间各2小时(共计4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学科、专业 专业基础课(50分) 专业课(50分)
基础兽医学 高级动物免疫学 动物生理学
预防兽医学 高级动物免疫学 动物病原生物学与疫病学
临床兽医学 高级动物免疫学 兽医临床诊断学
★兽医公共卫生 高级动物免疫学 兽医公共卫生学
2、专业外语笔试(50分)
主要测试考生阅读专业外文文献的能力。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阅读不少于500个单词的英文专业论文进行翻译,时间为30分钟。
3、综合面试(100分)
综合面试包含科研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面试由复试小组成员考核,取其平均分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1)科研能力测试(共80分)
考生汇报自己的硕士学位论文、学术成果。测试考生运用本学科基本原理解决问题的能力。(25分)
考生介绍下一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设想(25分)。
以上两项合计汇报时限10分钟。
复试小组成员质疑,时限10分钟(30分)。
(2)综合素质测试(2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思想及治学态度,时限10分钟。
3、复试要求
(1)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由专人妥善保存,备查;
(2)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如有特殊事情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3)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各复试小组秘书工作职责:
①核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情况与报名登记表是否相符
②记录复试中的问题及考生的回答
③填写考生复试登记表
④统计考生复试综合成绩
⑤负责面试结束后汇总每个考生的各种表格及成绩,并上报研究生办。
五、录取
1、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合格标准,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专业外语笔试成绩不低于30分,为合格成绩,否则为不合格。复试成绩合格,通过资格审查,体检合格为复试通过。
4、以各学科及导师为单位,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队,按计划录取。
5、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计划数含硕博连读生计划数。
6、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可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调剂。
7、各专业拟录取在职人员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六、工作纪律
1、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一项纪律性强的工作,各学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考生可提出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后处理。考生投诉电话:研究生科研办0431-87836405 纪检87836117
七、各学科复试分组
待定
动物医学学院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