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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来源:军需科技学院 发布时间:2017-03-10 作者:王军 点击: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科学选拔,公正公开,全面考察,客观评价。

二、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细则,指导复试小组考核工作。

组长:高福和

副组长:张铁华 梅士伟

成员:刘静波 周亚军 孙春燕 王军

2.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梅士伟 张铁华

成员:王军 韩红爽

3.食品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考生面试考核工作。

组长:孙永海

副组长:张铁华

成员:刘静波 周亚军 孙春燕 闫海洋

秘书:潘风光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符合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3.免试推荐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对其推免资格进行确认,在考生报到环节中进行。

四、考生复试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初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本科阶段委托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在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5.《吉林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在吉林大学招生网上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高教处或民族教育处确认盖章)及考生所在单位证明。

7.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需提供1篇以上(含1篇)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生招生计划”考生,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9.学历继续教育考生需提供能够证明其2017年上半年可按时本科毕业的证明材料。

五、时间安排

日 期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3月8日 公布复试细则、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复试事宜

3月16日 8:00—10:00 体检(空腹抽血) 和平校区门诊部

8:30-11:3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食品楼407室

思想政治考查 食品楼304室

13:30 综合面试(含外语听说测试) 食品楼312室

3月17日 8:30-10:30 专业课笔试 科学讲堂101教室

六、复试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学位考生侧重对专业知识的应用,突出对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方面的考查。满分100分。

具体要求:

(1)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秘书须对专家的提问和考生的作答进行记录

(3)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

(4)导师不是复试小组成员,可旁听考生的面试环节。

3.加试。跨学科考生须加试《吉林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定科目,由学科自行组织。

七、复试成绩的使用、录取

1.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为60分,面试为60分。没有达到及格线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按百分制)=(初试成绩/500×60%+复试成绩/200×40%)×10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跨专业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名额按照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

咨询电话:0431-87836568 联系人:王老师

信息公开在 http://home.jluhp.edu.cn/index.asp 

附:复试考生名单

吉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