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09年度“创先争优”评比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增强各个团支部的生机与活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经各班团支部民主推荐,各年级评选(部分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会主席团组织配合评选),院团委初审,拟确定上报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如下,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田进 电话:87835713 13756550204
蔡景涛、孟红杰、黄远源、潘坦、张翼、王超、刘威、元旭、李巍、赵晶、张文、丁岩、阮清昱、谢纲、王维平、刘伟、陈聪
李虎平、王文艳、王姝、张毅、任和、马龙、贾飞、吴浩、李亚威、安华英、鲍仕广、赵玉冬、李云龙、滕钊、杨亚哲、贺利利、陈辉辉、李赢、孙紫龙、韩旭、付西子、郭莹、田元虎、李鹏菁、海燕、李国英、马悦、徐超、李晨、冯雨宸、陈巧泓、李星、向午燕、邵慧杨、杨君、莫伟亮、刘超、毛庆明、王志恒、王晓旭、董子羊、杜梦溪、彭鹏
1.团支部班子健全,表率作用好,团干部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起模范带头作用。团支部全体成员团结向上,朝气蓬勃,成为一个坚强集体,有凝聚力。
2.支部核心作用明显,团员队伍建设好,组织工作得力,能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执行学校、学院各种规章制度。
3.能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4.创建优良学风措施好,课堂出勤率高,学生学习成绩优良。
6.支部成员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或团纪处分,该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团支部”。
1.已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无不及格现象。
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强烈的集体主义感。
4.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活动,按时缴交团费,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以共青团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的义务,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或团纪处分,该年度不得评为“优秀团员”。
2.在各级团组织或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职务,任职时间不应少于一个学期。
3.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创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在全体团员中起到先锋带头作用,得到全体同学和老师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