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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学院将开展首届“诚信之星”评选活动

来源:畜牧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2-10-24 作者:于丹丹 点击:

诚实守信,是古老的伦理道德规范,是道德建设之基石,是最根本的道德原则和品质,是公民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支撑和标志。“一诺千金”,“言必信、行必果”等古训,已将诚信深深融入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血液里。“诚”是对人的态度,忠诚、诚实;“信”是做人的态度,守信、信誉。为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增强我院学生的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建立诚信校园,培育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倡导诚信、文明、和谐、向上的教育理念,提高学生整体思想道德素质水平,发挥榜样作用,结合我院今年3月份诚信文化年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弘扬诚信文化,建立诚信校园”为目标,以“育德苑”为载体,学院将在今年的11月份举办“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诚信之星”评选对象为畜牧兽医学院全体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标准

1、思想端正,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2、讲文明,有礼貌,有爱心,有感人的拾金不昧或见义勇为等诚信方面的突出事迹。

3、学习动机正确,学风端正,品德高尚,成绩优秀,模范遵守考试纪律,有奉献精神,在学生中有广泛的诚信影响力。

4、积极履行本人与学校、用人单位、实习单位、银行等相关单位所签协议,诚实应聘、积极还贷,并能积极影响身边同学践行诚信誓言且效果明显。

5、同等条件下参加学院诚信活动获奖同学优先。

三、评选程序

1.候选人要经过班级推荐产生,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应进行公开展示,接收全班师生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天。

2.评选时间:请各班级在本周五前上报给各年级辅导员。

四、评选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出本班的“诚信之星”,各班推荐1名。

2、各年级在本年级“诚信之星”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学院“诚信之星”,学院共计评出“诚信之星”10名。

3、各班要通过本次“诚信之星”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带动周围同学,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诚信校园。

五、评比表彰

荣获得我院首届“诚信之星”称号的同学将获得学院颁发的证书和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