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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学院团委2016年度“创先争优”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动物科学学院 发布时间:2017-03-21 作者:于丹丹 点击:

动物科学学院本科生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创先争优”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我院各团支部的“创新争优”评选工作。

一、奖项设立

1.先进团支部

2.优秀团员(不可以是党员)

3.优秀团干部(必须在担任团内职务,党员也可以)

二、评比表彰数量

见附件

三、评选标准和程序

(一) 先进团支部

评选标准:

1.团支部班子健全,表率作用好,团干部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起模范带头作用。团支部全体成员团结向上,朝气蓬勃,成为一个坚强集体,有凝聚力。

2.支部核心作用明显,团员队伍建设好,组织工作得力,能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执行学校、学院各种规章制度。

3.能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4.创建优良学风措施好,课堂出勤率高,学生学习成绩优良。

5.支部积极主动带领学生参加学院和学校各项活动。

6.支部成员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或团纪处分,该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团支部”。

评选程序:

1.材料申报:各参评支部准备申报材料(1000字以内),向基层团委提交申请。

2.根据支部申请,结合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基层团委结合辅导员推荐和评优标准对各支部进行评比,确定拟表彰支部,在学院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批准,最终确定受表彰“先进团支部”。

(二)优秀团员

评选标准:

1.已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无不及格科目。

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强烈的集体主义感。

4.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活动,按时缴纳团费,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以共青团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的义务,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或团纪处分,该年度不得评为“优秀团员”。

评选程序:

1.经团支部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由支部向所在基层团委推荐。

2.基层团委结合推荐情况和评优标准确定拟表彰人选,在学院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批准,最终确定受表彰“优秀团员”。

(三)优秀团干部

评选标准: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各级团组织或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职务,任职时间不应少于一个学期。

3.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创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在全体团员中起到先锋带头作用,得到全体同学和老师的信任。

评选程序:

1.经团支部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由支部向所在基层团委推荐。

2.基层团委结合推荐情况和评优标准确定拟表彰人选,在学院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批准,最终确定受表彰“优秀团干部”。

四、工作要求

各年级辅导员要带领各团支部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评比比例、评比标准、评比程序和附件要求,严格评比。

动物科学学院团委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