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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4届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3-09-18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 5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新华社吉林分社[2002]15号文件精神以及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规定,结合学部的实际特点,现将2014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1.研究生在读期间未采集过电子图像信息,并且准备2013年12月份或2014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单证)、外国留学生不在本次采集范围之内。

二、图像采集费标准及上交程序:

各位研究生于23日16点前,交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可代交)。每人15元图像采集费。

三、图像信息登记表的领取:

9月26日10点到11点,研究生到研究生处自行领取(可代领)。

四、图像采集时间和地点:

9月27日(星期五)15:30-16:00,科学讲堂100教室,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进行采集。

五、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在9月24日11点前,由研究生秘书上报本单位参加图像采集的毕业研究生名单(格式见附件一),并将图像信息采集费统一交到研究生处(305室)。

2.图像信息登记表,需研究生在图像采集前,按相应说明填写完毕。

3.为确保采集信息的真实准确,要求毕业研究生必须全部在校参加拍摄,未参加拍摄的毕业研究生将不能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原则上不许异地进行图像采集,异地采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4.凡是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本次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可以进行补拍。研究生处将不再统一组织和另行通知。补拍的详细规定见附件二。

5.信息校对:请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录网站

> 联系人:郝永亮

联系电话:87836127

研究生处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