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各单位:
近日,学校纪委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的通知》,现将具体内容转发如下,望学部各单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坚决禁止用公款送节礼、吃请、安排旅游、健身等高消费娱乐活动;二是坚决禁止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行为;三是加强公车的使用管理。
农学部纪工委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严格执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
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9月3日,中共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现对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及日前召开的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强调的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的要求,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制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高度重视纠正“四风”问题,抓好严禁使用公款消费行为的工作,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学校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违规违纪的单位、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