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出租、出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和违规占用公共资源专项治理等工作部署,落实学校立查立改要求。现组织开展学校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出租、出借清查与治理工作,。
请各单位(或部门)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或部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工作方案。
附件:
1、学校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出租、出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吉林大学实验室出租、出借登记表;
3、吉林大学仪器设备出租、出借登记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