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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季防火禁止室外明火作业的紧急通知

来源:保卫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7-05-03 作者:保卫办 点击:

各单位:

近期气候干燥,市内瞬间风力一度达到6至7级,火灾发生隐患增大。4月29日下午15时许,校区三号院北侧围墙附近杂草及垃圾堆被引燃。由于校园巡逻人员及时发现,校区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员紧急出动10人,动用铁锹及灭火器,扑灭明火,避免一起室外火灾事故发生。当前校区刚刚发布《西区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各单位按照春防要求开展各项具体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春季防火安全,特重申以下要求:

1、五级以上大风天必须停止一切室外明火作业。

2、不准在公共场所燃烧废纸、垃圾。不得向三号院随意倾倒垃圾。

3、提倡文明祭祀,禁止在户外烧纸祭祀。

4、教学楼、办公楼和集体宿舍禁止生活用火。

5、学生公寓、宿舍禁止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棒、电饭锅等电器设备。

6、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7、仓库、车库、有关实验室、准备室等场所禁止吸烟。

8、要加强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及教学准备室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责任人,并严格落实禁烟制度。

保卫办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