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在1月6日进行的《病毒学》课程考试过程中,动物科学学院2011级生物技术(动物)专业学生李祥平(学号:81110104)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且手机中存储了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考试开始后在其抄袭过程中被监考教师发现。
以上违纪事实清楚,根据学校及学部关于考试的相关规定,认定李祥平的违纪行为为考试作弊,取消其违纪科目的考试成绩,其他处分由学生管理部门另行处理。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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