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4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高水平的就业工作队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吉林大学就业指导教师选聘实施办法》(校发[2011]64号),现面向各学院重新选聘就业创业指导兼职教师,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
二、选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
以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报名,填写《吉林大学就业创业指导兼职教师选聘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1月9日(星期四)16:0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学生处325室。
(二)资格审核
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资格审核。
(三)聘用
审核合格者,学校将于2014年3月举行吉林大学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重新聘任仪式,颁发聘书。
三、学校将于2014年3月起对重新聘任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实施《吉林大学2014年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能力提升计划》(见附件2),提升其就业创业指导能力。
四、根据学校就业工作整体安排,本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选聘报名工作须于寒假前完成,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选聘工作,认真组织报名。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