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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研究生公寓内校区非在籍研究生进行清理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6-06-12 作者:西区学生办公室 点击:

各位研究生、公寓入住人员:

根据学校公寓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公寓管理,优化公寓资源,维护住宿环境安全和谐,定于2016年6月对和平校区研究生公寓进行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将对和平校区研究生公寓进行清理,请不符合入住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6月30日前腾退,并搬走个人物品。

2、对于逾期未搬走的私人物品,将会同学校保卫部门,按程序作无主处理。

3、若有无理、强占、出租、出借等行为,将按学校规定,会同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及各学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因导师项目合作原因,已经申请并入住公寓的,请本人于2016年6月24日前,填写《校外人员入住大学生公寓申请表》和《校外人员申请入住大学生公寓责任承担书》(见附件),经导师签字、学院盖章后,上报到西区学生办公室(和平校区行政楼325)。入住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由本人和导师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对学校及其他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导师全权负责。

5、原则上,学校将不再接受任何校外人员入住研究生公寓。同时学校将保留向已入住公寓的人员追缴住宿费的权利。

6、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欢迎广大在籍研究生监督、举报。监督电话:87836211,邮箱shaojt@jlu.edu.cn。

联系电话:87836211 87836216

望周知。

西区学生办公室

西区后勤服务中心

西区保卫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