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实验室与设备处 提交时间:2016-8-25 15:20:40 字号:大 中 小
各学院(研究所、重点实验室、实验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6]308号)精神和校领导的指示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深化 “危险品、易燃易爆品以及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实验室(包括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等装置、危险品储存场所)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是学校所有实验室,检查重点包括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品、放射源、病原微生物菌种、特殊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实验室废弃物台账与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以及辐射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实验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紧密结合“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以及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隐患排查、积极整改并做好隐患台账的建立工作,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安全理念,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并于9月30日前将建立的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电子版发至gaoziting@jl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410室)。
(五)各单位要在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认真总结,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六)9月20日之前为各单位自查自改阶段,9月20日学校成立检查组开始巡检。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教技司[2016]308号)
2.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
3.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