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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规范吉林大学动物实验伦理福利审查程序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7-02-28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校发[2015]24号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了“吉林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学校范围内动物实验的伦理福利审查工作。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动物实验福利伦理审查质量,规范审查程序,服务科研工作,经委员会专家讨论,对我校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工作程序进行明确。

审查工作程序如下:

1.课题负责人填写“吉林大学动物实验伦理福利审查表”。填表前,请详细了解国家科技部或所投杂志对实验动物伦理福利的要求。

2.详细填写“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内容。国内申请课题或投稿中文填写,投稿sci论文英文填写。

3. 表格右上角许可编号不需要申请人填写。审查合格后委员会将给予许可编号。

4. 岗位证书编号需填写申请人“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编号”。参加过吉林大学动物实验培训人员可登录吉林 省实验动物信息网输入姓名后可查询编号:http://www.jlla.org.cn/index/licence/gwz_cx.jsp 。

从2017年起,对于未取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申请人,其申请不予受理。

5.填完后将“审查表”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lunlifuli_jlu@163.com,联系人:袁宝13620792373。

6.吉林大学伦理福利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反馈申请人。课题负责人将“审查表”打印、签字后,前往实验动物中心签字盖章。

7. 对不符合实验动物伦理福利要求的“审查表”,告知申请人理由。

8. “审查表”一式二份,课题组一份,委员会秘书处存档一份。

附件:吉林大学动物实验伦理福利审查表及填表说明

(相关附件见:= 校内通知&channelName=校内通知&fromflag=login&channelId=179577&orgname= 科学技术处)

西区科技办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