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转发关于报送专业与科研实验室自评报告的通知

来源: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发布时间:2017-02-28 作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西区办公室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6年11月4日学校发布的《关于启动专业与科研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应在2017年3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学校实验室评估工作组,请各相关单位按时上报。

报送地址:实验室评价与质量管理科(鼎新楼西侧四楼)

联系人:陈黎

联系电话:85151026

电子信箱:pjglk@jl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