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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学校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统计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发布时间:2017-02-28 作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西区办公室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学校2016年度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的发放工作,拟对2016年度享受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劳动保护用品

请各单位上报本单位2016年度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行政办公人员不在此列),并填写“吉林大学2016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附件1)、“吉林大学2016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变化统计表”(附件2)。同时提供有人员变化的情况说明。

二、关于营养保健津贴

请各单位上报本单位2016年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人员名单,并填写“吉林大学2016年度发放营养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附件3)、“吉林大学2016年度享受营养保健津贴人员变化统计表”(附件4)。同时提供有人员变化的情况说明。

三、工作要求

1.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涉及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务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吉林大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人员营养保健的说明》(附件5),核定本单位享受营养保健津贴的人员和等级,确保报送名单的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随意扩大范围和提高等级。

2.学校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保健津贴人员名单进行逐一审核,并将对具体人员岗位情况及享受等级进行随机抽查,一经发现有虚报作假者除追回多发的营养保健津贴外,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3.拟报送名单需由经办人、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3月17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材料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ysglk@jlu.edu.cn。

4. 各单位务必将拟报送的名单在本单位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并将争议问题妥善处理后报送。

联系人:赵耀东马宇鹏

联系电话:85151096

email:sysglk@jlu.edu.cn

办公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四楼(北侧)

附件:1.吉林大学2016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统计表

2.吉林大学2016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人员变化统计表

3.吉林大学2016年度发放营养保健津贴人员统计表

4.吉林大学2016年度享受营养保健津贴人员变化统计表

5.吉林大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人员营养保健的说明

附件到学校办公网下载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