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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校区研究生公寓调整方案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9-06-26 作者:学生办 点击:

和平校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2019级拟入学研究生:

根据我校区研究生在籍、毕业、入学情况和研究生公寓的实际,经征求部分研究生意见,为最大限度保障研究生公寓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保证研究生寝室调整工作的顺利、安全进行,制定本方案,望严格遵照执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和平校区研究生公寓现状

目前校区有研究生公寓三号、六号、七号、八号公寓,其中三号、七号公寓为女研究生公寓;八号公寓为男研究生公寓;六号公寓为博士研究生公寓(一、二楼男生,三、四、五楼女生)。

二、2019届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总体安排,学校规定的研究生离校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8日,请各位研究生按时、有序、文明离校。

三、博士生房间收费情况

六号公寓整体,三号公寓一至四楼,七号、八号公寓五楼部分房间,为二人间,将优先安排在籍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1800元/年。已确定为本硕博连读的研一女同学,已征求个人意愿安排入住博士生房间,收费为1800元/年(个别面积较小的房间已向学校争取确定为1200元/年,以学校财务部门最终确定的实际收费标准为准)。

四、研究生住宿调整的方案及步骤

1、2019级入学研究生在8月24日、25日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后,办理宿舍入住手续。因科研需要和导师要求,确需提前来校报到的2019级研究生,按来校做实验的校外人员签办相关手续,填写附件六和七,报送西区学生办公室,和平校区行政楼325。具体办理、调整时间如下:

(1)我校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考取我校区研究生,且安排至三号公寓五楼的女生,因三公寓一至四楼房间调整,需要提前入住研究生公寓的,在履行相关提前入住手续后,可搬入相对应房间,调整搬入时间为6月26日—28日。

(2)我校区本科生考取我校区研究生因需要于7月2日前为南区搬回的2018级学生腾房间,在履行相关提前入住手续后,可搬入研究生公寓,调整搬入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1日。

(3)其他2019级研究生办理提前入住手续时间为6月29日-7月8日工作时间。

2、仍在研究生公寓内住宿的校外科研实验人员,请根据我办2019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和平校区研究生公寓暑期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于6月26日12:00前搬离公寓。

五、相关要求

1、自2019年6月29日起,校区研究生公寓2019年调整信息及三号、六号、七号、八号公寓住宿信息表开始公布实施,具体见附表一、二、三、四、五。公寓内调整人员可直接到校区后勤服务中心公寓管理办公室(一号公寓142室)王老师、姜老师处领取钥匙,并协调毕业生办理入住。

2、研究生在进行房间调整时,请保持谦逊礼让的态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有序协商。6月28日毕业生离校前请勿到相关房间打扰。对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请与校区学生办公室联系。

3、对于部分研究生根据需要自行协商调整互换的,请双方协商好后,将调换的信息发送邮件,上报校区学生办公室进行数据库调整。

4、按来校做实验的校外人员签办相关手续,提前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其人身、财产安全和所涉及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导师及学院负责。原则上暑假期间不再受理申请入住。

5、公寓内研究生调整后、来校做实验的校外人员搬离后,请将原宿舍钥匙交给原公寓一楼值班室,并请说明房间号。

6、暑假期间公寓内存在空床的,请研究生们妥善保持安全整洁,不要随意安置他人入住。对随意安排他人入住的单位和个人,学生办公室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公寓调整后,其他需要变更住宿的同学,请填写附件八《吉林大学研究生住宿变更申请表》(2018新版),一式三份,到西区学生办公室(行政楼325)办理。

六、关于公寓具体调整有关事宜可在办公时间致电:

王 庆 87836216(7月30日前)

邵俊涛87836211(8月20日前)

梅 娜87836216(8月20日后)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部分在校研究生调整搬迁的通知》;

附件二:《三号博士生公寓住宿信息表》(2019年6月26日);

附件三:《六号研究生公寓住宿信息表》(2019年6月26日);

附件四:《七号研究生公寓住宿信息表》(2019年6月26日);

附件五:《八号研究生公寓住宿信息表》(2019年6月26日);

附件六:《校外人员入住大学生公寓申请表》;

附件七:《校外人员申请入住大学生公寓责任承担书》;

附件八:《吉林大学研究生住宿变更申请表》(2018新版)。

西区综合办公室学生办公室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