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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区2016年冬防“三项重点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6-12-01 作者:保卫办 点击:

各单位:

入冬以来,长春市绿园区发生多起火灾事故,10月30日18时56分,绿园区东北亚粮油市场一业户电子秤充电期间电路故障引燃杂物引发火灾,消防部门对粮油市场做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11月18日11时,普阳街中山医院医疗垃圾回收室因未熄灭烟头引燃医疗垃圾引发火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1月29日9时,景阳大路肝胆病医院外墙保温施工,由于液化气加热外墙保温材料操作不慎引发苯板燃烧,导致外墙大面积失火,消防大队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以上火灾多数发生在医院、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现不及时扑救不当容易引发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吸取火灾教训,进一步加强校区冬季防火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根据学校2016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及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整治工作部署,决定开展西区冬防三项重点专项整治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通知抓好落实,校区保卫办将于近期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专项整治检查。

保卫办

2016年12月1日

西区2016年冬防“三项重点工作”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区冬季防火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根据学校2016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及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整治工作部署,决定开展西区冬防三项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方案如下:

一、时间步骤

从2016年12月1日起2017年3月15日结束,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12月1日至17年3月5日,为组织发动、集中整治阶段;

第二阶段从17年3月5日至15日,为本次活动及冬防工作总结验收阶段。

二、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防火安全“三项重点工作”整治的范围涵盖校区校园所有建筑及场所,重点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各类实验室、学生公寓、文体活动中心、食堂、超市、科学讲堂、办公楼及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 有无锁闭、堵塞、占用;

2.公共区域的建筑物外窗及师生住宿房间的外窗,有无安装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金属护栏和室外广告牌;

3.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要求;

4.有无擅自改变或未设置建筑物防火、防烟分区;

5.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6.有无在人员密集场所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7.有无在人员密集场所周边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8.有无在学生宿舍使用明火、私自乱接乱拉电源、违规使用电热器具的。

(二)、开展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专项整治

(1)、健全组织体系

1、建立安全领导小组;

2、完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3、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4、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5、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

(2)、加强责任体系建设

1、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

2、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人以及联络方式;

3、实验室日检查并有记录;

4、实验室要设置疏散示意图并贴在明显位置;

5、实验室门口要设置安全信息牌,包括安全责任人、危险品类别以及事故施救方式;

6、加强实验室档案建设,要求一屋一档。

(3)、加强安全教育

1、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2、本单位主页要设立专门的版块开展安全宣传、报导;

3、加强消防安全角的建设;

4、按计划开展应急疏散灭火演练。

(4)、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1、健全危险品台账、使用记录以及管理方式;

2、强化化学危险品的储存、摆放、使用以及回收的管理;

3、加强各类气瓶的摆放、使用、注明标识的管理;

4、实验室内废弃物以及残液要分类存放、注明标识、及时处理;

5、加强实验室电气、气体(管)线路的检查;

6、完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实验室的防爆设施;

7、加强对长时间运行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8、全面排查实验室自制实验设施(设备),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开展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1、建设单位未依法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备案擅自施工的;

2、未经消防审批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3、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未履行相应申报、审批、备案手续擅自施工的;

4、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随意改动原建筑结构,拆除原建筑的防火墙和防火分隔的;

5、装饰、装修工程不遵守国家《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的;

6、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与其他工作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7、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

8、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9、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10、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的;

1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12、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的;

1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

14、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的;

15、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燃气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的;

16、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

17、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把这次校园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作为“冬防”工作的关键环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大组织发动工作力度,推动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防止出现“走过场、轻程序、没结果”的现象。

2、严密部署,自查自改。各单位要制订三项重点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对本单位楼内的隐患问题,主要领导要做到心中有数。要根据隐患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尽快实施整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建立隐患台帐。

3、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向师生员工传授消防知识和技能,增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的自觉性。

4、建立机制,巩固成果。各单位要建立长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巩固本次排查整治工作成果,保证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消除。校区将本次隐患排查作为“冬防”及年终综治工作验收的一项内容,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专门进行总结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