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基金委和学校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结题且有结余经费的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余经费使用申请表”(见附件),签字后交至所属单位科研秘书处,由各单位盖章后于10月13日前统一报至科技处项目办(行政楼721)。
科技处和财务处将根据提交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余经费使用申请表将基金结余经费转入项目负责人个人发展基金(3TA)中,结余经费要求结题后两年内执行完毕。
联系人:李雪菲 孙铁民 韩阳
电话:85168106
西区联系人:苟静平 王文东
电话:86203 86202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余经费使用申请表
(相关附件见:http://oa.jlu.edu.cn/cache/20169/show241669.html )
西区科研办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