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和《吉林省201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学校有关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科研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逐级审批。申报转基因项目要加盖“吉林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工作小组”印章,必须填写用印审批单。先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到西区科研办审核办理。
附件:吉林大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用印审批单
西区科研办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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