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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发布时间:2015-09-15 作者:综合办 点击:

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提交部门:医疗服务中心 提交时间:2015-9-14 16:19:15 字号:大 中 小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现开展2015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请各单位医保代办员自行打印《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下载网址:

> 二、请各单位医保代办员按照已经在省医保局确认的《二级保健对象(正高职称)名单》(附件2),查找本单位二级保健对象名单,通知本人选择体检医疗机构。

三、由医保代办员按所选医院填写《2015年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登记表》(附件3)(按医院分类登记),须报送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发至:fengxn@jlu.edu.cn。

四、由医保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申报。

五、筛查时间:2015年9月26日至2016年2月29日止。在筛查规定的时限内,本人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预约体检时间及体检方案。

六、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逾期未申报,网上办公大厅申报保健对象信息功能将自动关闭无法申报,且无法享有待遇。

联 系 人:史莉蓉 冯晓霓

电 话:85168789

办公地点:校医院(中心校区)二楼208室

附件:

1、吉林省医保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2、省医保局确认的《二级保健对象(正高职称)名单》

3、《2015年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登记表》

吉林大学校医院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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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吉林省医保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doc

省医保局确认的《二级保健对象(正高职称)名单》.xls

《2015年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登记表》.xls

转发范围:校内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