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技厅和学校科技处关于开展2008-2011年青年基金项目验收的通知,验收材料经科技厅审核后已返回,将按计划进行验收。
请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一、根据提供的验收意见模板填写验收意见草稿,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以下情况可以免答辩,请各负责人准备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1.项目执行期间的SCI论文(第一作者或者是通讯作者)
2.获得已授权专利(专利证书);
3.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奖项(个人获奖证书);
4.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基金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
以上两种材料6月1日提交到西区科研办305室。
联 系 人:苟静平 王文东
联系电话:86203 86202
电子邮箱:wdwang@jlu.edu.cn
附件:1、吉林省科技厅2008-2011年青年基金项目目录;
2、验收意见模板。
西区科研办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