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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科技厅青年基金项目验收提交补充材料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5-05-28 作者:王文东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技厅和学校科技处关于开展2008-2011年青年基金项目验收的通知,验收材料经科技厅审核后已返回,将按计划进行验收。

请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一、根据提供的验收意见模板填写验收意见草稿,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以下情况可以免答辩,请各负责人准备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1.项目执行期间的SCI论文(第一作者或者是通讯作者)

2.获得已授权专利(专利证书);

3.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奖项(个人获奖证书);

4.负责人获得国家自然基金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

以上两种材料6月1日提交到西区科研办305室。

联 系 人:苟静平 王文东

联系电话:86203 86202

电子邮箱:wdwang@jlu.edu.cn

附件:1、吉林省科技厅2008-2011年青年基金项目目录;

2、验收意见模板。

西区科研办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