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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8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转拨结余经费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9-03-29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资金的监督管理,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将2018年底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一办理结题结账手续,科技处管理项目由3A转拨至3TY号段,社科处管理项目由367转拨至376号段(具体清单见附件)。

转拨至项目负责人发展基金卡中的经费需在2年内(2021年6月30日)使用完毕。2年后仍有余额的原渠道退回国家自然基金委。

根据《吉林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6]531号)规定,结余经费主要用于后续或预研项目的直接支出,结余经费中用于支付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的比例不得超过50%。结余经费学校不再提取管理费。

联系人:科技处 李雪菲 85168106

社科处 彭晶 85155451

财务处 刘一楠 85166397

附件:2018年结题自然基金结题结账清单

(相关附件见: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title=%E5%85%B3%E4%BA%8E2018%E5%B9%B4%E7%BB%93%E9%A2%98%E7%9A%84%E5%9B%BD%E5%AE%B6%E8%87%AA%E7%84%B6%E7%A7%91%E5%AD%A6%E5%9F%BA%E9%87%91%E9%A1%B9%E7%9B%AE%E8%BD%AC%E6%8B%A8%E7%BB%93%E4%BD%99%E7%BB%8F%E8%B4%B9%E7%9A%84%E9%80%9A%E7%9F%A5&id=7563313&categoryName=%E6%A0%A1%E5%86%85%E9%80%9A%E7%9F%A5&channelName=%E6%A0%A1%E5%86%85%E9%80%9A%E7%9F%A5&fromflag=login&channelId=179577&orgname=%E7%A7%91%E5%AD%A6%E6%8A%80%E6%9C%AF%E5%A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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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