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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向吉林省知识产权局、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荐兼职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9-03-28 作者:苟静平 点击:

各相关单位: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和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在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技术调查官人才库,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自愿报名,并请各相关单位帮助做好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工作性质

技术调查官是审判辅助人员,负责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调查、询问、分析、判断等,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意见。

二、选任原则

选任技术调查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业内认可、以用为本,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并突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专业特点。

三、技术领域

技术调查官主要从机械、化工、光学、材料、电子信息、计算机、医药、生物等领域从事生产、管理、审查或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

四、资格条件

担任技术调查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生产、管理、审查或研究工作经验。

五、待遇报酬

兼职技术调查官,在担任技术调查官期间,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受聘人员由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和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聘书,并根据参与案件审理的工作量支付报酬。

请愿意参与此项工作的教师和科研人员,下载并填写附件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科技处专利与成果转化管理科邮箱(zlgl@jlu.edu.cn)。

联系人:冯丹纯

联系电话:85168265

附件: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推荐表

(相关附件见: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title=%E5%85%B3%E4%BA%8E%E5%90%91%E5%90%89%E6%9E%97%E7%9C%81%E7%9F%A5%E8%AF%86%E4%BA%A7%E6%9D%83%E5%B1%80%E3%80%81%E9%95%BF%E6%98%A5%E5%B8%82%E4%B8%AD%E7%BA%A7%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6%8E%A8%E8%8D%90%E5%85%BC%E8%81%8C%E7%9F%A5%E8%AF%86%E4%BA%A7%E6%9D%83%E6%8A%80%E6%9C%AF%E8%B0%83%E6%9F%A5%E5%AE%98%E7%9A%84%E9%80%9A%E7%9F%A5&id=7554644&categoryName=%E6%A0%A1%E5%86%85%E9%80%9A%E7%9F%A5&channelName=%E6%A0%A1%E5%86%85%E9%80%9A%E7%9F%A5&fromflag=login&channelId=179577&orgname=%E7%A7%91%E5%AD%A6%E6%8A%80%E6%9C%AF%E5%A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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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