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及学校保卫处12月17日《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14年度综合治理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在12月24日-29日对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内容
按照年初综治委下发的《吉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达标考核验收标准》中规定的“领导责任”、“规章制度”、“综治组织”、 “基础工作”、“隐患整改”和“安全管理”等6项进行检查验收。
二、综合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小组具体验收、评比程序
1、各单位结合实际汇报2014年综治工作情况(不超过10分钟);
2、检查、交流综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3、签订《2015年度吉林大学综合治理责任书》;
4、收取各单位2014年度综治工作总结。
三、检查验收时间安排
日 期 时 间 单 位 备 注
12月25日
(星期四) 上午 8:10—8:45 动物科学学院
8: 55—9:30 动物医学学院
9:40—10:15 军需科技学院
10:25—11:00 人兽共患病研究所
下午 13:20—13:55 农业实验基地
14:40—15:15 植物科学学院
四、检查验收小组
组 长:杨振明
成 员:林 森、籍海春、范玉刚、李兆阳、鲁钰锋、胡力文、殷志成
五、各单位自检自查工作请于23日前完成。另根据校领导指示要求,请各单位对易燃易爆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再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完善各项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
附件1:吉林大学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考核验收评分表(2014年)
吉林大学西区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