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农学部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重新修订)规定,每月30日各单位报送考勤情况,请以下未报送考勤情况的单位务必于7月2日11:30前上报.
未上报考勤情况单位名单:学部办公室(含档案馆)、纪检监察与审计处、党群工作办公室(含工会)、研究生处、教务处、国际合作与公共关系处、保卫处、继续教育处、图书馆、后勤服务集团、动物科学学院、公共教学中心。
人社处
2014年7月2日
上一篇: 关于给予何冰等8名学生相关处分的情况通报
下一篇: 关于2014年暑期办理出国(境)手续时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