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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二级保健对象领取医保本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0-09-16 作者:张丽梅 点击:

各单位:

请通知本单位下列人员到人事处(620室)领取省医保局审发的门诊专用病历本(医保本)。关于二级保健对象的医疗待遇标准请查询人事处网。

岳占碰、雷连成、张 梅、陈金涛、刘殿峰、卢 强、

张明军、潘 鸿、盖 涛、刘 辉、周 玉、尹继刚

联系人:张丽梅 电话:86228

人 事 处

二0一0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