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0年秋季学期的课程表现已编制完成,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课表的安排,将任课通知单、点名册等在开课前发给任课教师,以确保正常教学工作的落实。(基础课由公共教学中心负责下发任课通知单,专业课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下发任课通知单)。
2.任课教师和学生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相应的课表。
3.部分实验课程请参照各学院具体的实验教学安排情况执行。
4.课表中的上课时间,例如1—12(3,4)代表第1—12周相应时间的第3—4节,具体周次详见吉林大学2010年教学日历.doc。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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