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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选派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0-11-23 作者:郑蕊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从全国高等学校中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10〕36号)精神,加强我校团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团干部的综合素质,拓展工作眼界,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本次选派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选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胜今

副组长:韩晓峰

成 员:杨玉新 沈维立 周春国

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二、选拔名额

5人

三、选拔条件

1.有从事共青团工作一年以上经历;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4.以科级干部为主。

四、挂职岗位:直辖市的县(区)团委副书记,副省级城市的县(区、市)团委副书记,地级市(地区、州、盟)的县(区、市、旗)团委副书记。

五、选派工作的具体规定

1.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由学校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工资关系不变。

2.选派干部挂职期间,在学校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挂职期间,符合条件的选派干部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

3.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参加接收单位的考核。挂职期满前,由接收单位做出鉴定,学校进行考核。选派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4.选派干部的工作期限为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为检验选派干部工作成效,挂职期满时选派干部要与所在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向团中央、教育部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六、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领导小组遴选审核后,报团省委。挂职岗位由团省委根据相关要求确定。

七、工作要求

1.报名参加选派的同志务于2010年11月23日16时前将报名表(见附件4)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办公地点: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A座201

联系人:车松虎

联系电话:85166361 chesh@jlu.edu.cn

2.请各位报名同志准备5分钟以内述职材料,于2010年11月24日参加考核。

附件1.《关于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名额分配表》

3.《吉林省接收地团县(区、市)委负责人统计表》

4.《吉林大学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报名表》

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

吉林大学人事处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1[1].关于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doc

2.吉林省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名额分配表.doc

3.吉林省接收地团县(区、市)委负责人统计表.doc

4.选派干部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