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从全国高等学校中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10〕36号)精神,加强我校团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团干部的综合素质,拓展工作眼界,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本次选派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选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胜今
副组长:韩晓峰
成 员:杨玉新 沈维立 周春国
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二、选拔名额
5人
三、选拔条件
1.有从事共青团工作一年以上经历;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4.以科级干部为主。
四、挂职岗位:直辖市的县(区)团委副书记,副省级城市的县(区、市)团委副书记,地级市(地区、州、盟)的县(区、市、旗)团委副书记。
五、选派工作的具体规定
1.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由学校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工资关系不变。
2.选派干部挂职期间,在学校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挂职期间,符合条件的选派干部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
3.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参加接收单位的考核。挂职期满前,由接收单位做出鉴定,学校进行考核。选派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4.选派干部的工作期限为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为检验选派干部工作成效,挂职期满时选派干部要与所在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向团中央、教育部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六、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领导小组遴选审核后,报团省委。挂职岗位由团省委根据相关要求确定。
七、工作要求
1.报名参加选派的同志务于2010年11月23日16时前将报名表(见附件4)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办公地点:田家炳学生活动中心A座201
联系人:车松虎
联系电话:85166361 chesh@jlu.edu.cn
2.请各位报名同志准备5分钟以内述职材料,于2010年11月24日参加考核。
附件1.《关于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名额分配表》
3.《吉林省接收地团县(区、市)委负责人统计表》
4.《吉林大学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报名表》
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
吉林大学人事处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1[1].关于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doc
2.吉林省高校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名额分配表.doc
3.吉林省接收地团县(区、市)委负责人统计表.doc
4.选派干部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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