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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届毕业学生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0-11-23 作者:张宇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11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将于11月29日至12月3日期间进行,现将有关安排要求具体明确如下:

1.请各单位通知报名参加毕业重修考试的学生按照考试安排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在科学讲堂400教室;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者禁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对于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替考等违纪情况将严肃处理。

2.已经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的2011届毕业生,如不想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同学,请向你所选课的任课教师提出退课申请,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选课情况”中将退课学生删除,否则会出现成绩以零分替换的情况。

3.对于参加校外交流学习的学生,部分科目没有参加课程学习,禁止直接参加毕业重修考试,对于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4.此次重修考试仅限2011届毕业学生参加,其他年级申请重修的学生参加本学期期末学部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

附:2011届毕业重修考试安排(具体安排见学部教务处主页)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