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准确统计分析2011年度财务收支实际情况,全面做好2011年度下半年收支预算,保证各项预算执行进度,财务处从即日起全面清理往来借款。凡是在2011年4月10日前在财务借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或项目借款人不及时偿还的,财务处将按照大学财务管理规定对其单位(项目)财务负责人所分管的相关经费停止借款和报销业务。同时,将影响其单位2011年下半年预算安排。
请各单位(项目)财务负责人予以配合,督促借款人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业务。对特殊原因不能在近期还清的,各单位(项目)财务负责人应写明借款项目、时间、金额、经办人、拟还款时间以及处理意见等情况后,财务处方可办理相应的经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