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本次答辩的相关通知,结合学部具体情况,现就2011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1.9月5日前,各培养单位提交拟参加本次答辩人员名单(见附件五)。
2. 9月7日至28日,2011年下半年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核对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
凡基本信息缺失或有误的研究生,请到研究生院主页左下角“下载专区”的“综合办公”中下载“研究生基本信息变动申请表”,填写并经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批后,自行交研究生综合处信息管理科(学校南区行政楼423)进行修改和填加。
3.9月20日前,申请提前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将“提前答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到研究生管理处。
4.10月8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截止,同时将“答辩资格审核登记单”上交研究生处。“答辩资格审核登记单”须由研究生秘书及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由财务处审核。
各培养单位在进行“基本信息审核”和“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时,要认真审查系统中录入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和是否符合录入要求。
5.10月12日前,学位办公室进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6.9月10日至25日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员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论文电子版发往邮箱jldxnxb@163.com),进行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根据第九届农学部学位评定分委会决议,提交学位论文申请者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通过的检测标准为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科检测结果重复率不高于25%;经济学、管理学、军事学学科重复率不高于35%。未按时参加检测、或检测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论文不能送审。
7.10月16日通过答辩资格申请的人员提交《学位论文检测意见审核表》(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学位论文和论文评阅费(评阅费通过校内转账,要提前办理)。
博士研究生提交5本盲审论文(评阅费1250元),硕士研究生提交2本学位论文(评阅费300元),博士研究生同时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在研究生院主页左下角“下载专区”的“学位授予”处下载)。提交地点研究生处306室(上午8:30—11:10;下午13:40—16:10)。按照研究生院通知要求,没有按时完成论文的申请者,将被取消答辩资格。
8. 11月31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会要完成答辩资格审核,公示学术成果,向研究生处提交本次答辩人员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学位申请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将申请者的答辩信息通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信息网上发布系统”进行发布。
9.12月15日为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
10.12月16日前,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完成学位评定工作,并将学位讨论结果录入到系统中,同时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表决票及会议记录送交研究生处。
11.12月22日前,各培养单位将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1本,博士学位论文精装本2本)统一送交研究生处,同时,督促通过论文答辩人员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上传工作。
电子版学位论文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附件四)。
上交的纸本学位论文中,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或《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 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声明》上签名。送交的博士学位论文扉页中,除授予学位日期外,其他项目均应填好。
二、学位论文撰写及装璜规范
根据GB/T7713.1-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以及我校部分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建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璜规范》(见附件二)也在进行调整和完善,请按照新修改的规范撰写和装潢。《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璜规范》和《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可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target=_blank>
学位论文密级一般应为“公开”。涉密的学位论文应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校研院字〔2007〕18号)(见附件三)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批。凡学位论文涉密的,应于9月28日前将《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批表》报送研究生处。
三、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申请学位论文全部由学部研究生处组织“双盲”评审。评审结果将反馈给各培养单位,按照《农学部学位论文盲审意见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双盲”评审论文装订格式要求按照附件二,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要求:
1.封面要标清论文分类号、密级、研究生学号、论文题目(中英文均有)、专业、学位类别、论文起止时间等信息;
2.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3.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出现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4.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四、培养单位工作要求
1.认真完成“基本信息审核”和“答辩资格审核”工作。认真审查每位申请答辩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是否完成申请学位论文并达到本学科相关要求等项内容。
同时对申请者的学习专业及学位类别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无误。特别要审核系统中录入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和是否符合录入要求,出生日期与身份证相关信息是否相符、学科专业及研究领域是否与指导教师招生信息相符。
2.及时与财务处沟通,审查申请答辩人员有无欠费情况。未缴齐相关费用者,将不能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各培养单位应及时通知欠费人员缴清费用,特别及早通知校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免影响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
3.督促拟申请参加本次答辩人员按各时段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答辩前按时提出答辩申请和基本信息核对、按时提交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VIP)”检测、按时提交盲审学位论文。答辩后及时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上传,协助学部图书馆完成学位论文采集工作。
4.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示通过答辩资格审核人员的学术成果,公示内容包括:成果名称、完成人员、所属单位、发表或批准时间、期卷页号等详细信息,并链接相应的公开网站。
同时,为了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便于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信息的公开查询,在现有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子系统基础上,开通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信息网上发布系统”。学位申请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将申请者的答辩信息通过该系统进行发布。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明军 电话:86122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附件1—5.doc
一、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二、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璜规范
三、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
四、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
五、拟参加本次答辩人员名单(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