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部房屋正常使用和维修。自本月起,凡居住学校公寓房的职工(包括居住在同光家属区的职工),公寓房的房租费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其它费用(卫生费、水费、楼道照明费等)年末如未交齐,年底一并从工资中扣除。扣费明细请到后勤收费办公室查询。联系电话:86310
后 勤 处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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