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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扣除公寓房房租费的通知

来源:后勤处 发布时间:2011-08-25 作者:苗茁 点击:

为了保证学部房屋正常使用和维修。自本月起,凡居住学校公寓房的职工(包括居住在同光家属区的职工),公寓房的房租费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其它费用(卫生费、水费、楼道照明费等)年末如未交齐,年底一并从工资中扣除。扣费明细请到后勤收费办公室查询。联系电话:86310

后 勤 处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