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发放2011级本科生(专科生)“校园卡”及“中国银行电子借记卡”的通知

来源: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11-08-25 作者:张大鹏 点击:

各学院:

为使2011年迎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结合学部迎新时间安排,先将“校园卡”以及与“校园卡”相关联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以下简称:银行卡)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辅导员于8月25日到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公共教育技术中心7楼)领取“校园卡”及与“校园卡”相关联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同时领取《“校园一卡通”个人结算账户办理及扣划款授权委托书》及《“校园一卡通”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发放确认表》。

二、为了保证新生入学后能够及时用餐,每张校园卡中已经预存了100元,请各学院将卡发给新生时收回100元现金。

三、请各学院在发放“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的同时当场核对银行卡信息,学生本人在《“校园一卡通”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发放确认表》上签字,并让学生本人在《“校园一卡通”个人结算账户办理及扣划款授权委托书》上用黑色签字笔签名并粘贴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8月27日—28日迎新期间,各学院向新生发卡收取的现金统一交到财务处结算中心。

五、迎新结束后,在9月8日前,请各学院将以下材料返回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1、未下发的校园卡;

2、《“校园一卡通”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发放确认表》;

3、未下发的银行卡及《未下发银行卡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一;

4、与下发银行卡数量等额的扣划协议委托书;

5、《不同意自动扣划款人员登记表》(纸质版),并由各学院和新生本人确认,以及电子版 附件二。

六、在本次新生“校园卡”发放过程中,由于部分新生信息有误、照片不清楚等原因,暂时给部分新生发放了“临时卡”,请领到了“临时卡”的新生于9月19日-9月23日期间,本人持“临时卡”及二代身份证到前卫南区逸夫图书馆106室(联系电话:85166436)换取“正式卡”。

七、在本次发放与“校园卡”相关联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简称:银行卡)中,由于部分新生信息有误,未领到“银行卡”的新生,可以在报到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校园卡”(正式卡)到中国银行指定的网点办理“银行卡”(具体网点见附件三),办理完成后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银行卡”与“校园卡”勾联业务。

联系人:张大鹏

联系电话:86506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2011年8月25日

附件一:未下发银行卡登记表.xls

附件二:不同意自动扣划款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三:中国银行制定办理银行卡网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