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吉发改高技【2011】996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请详细阅读省发改委通知(见附件)。具有申报资格、符合申报领域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材料,按要求撰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
2、根据省发改委要求,拟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单位务必提前提交方案提纲或初稿,供省发改委讨论并筛选。请于2011年9月19日16:00(学部科技处截止时间为9月19日11:00)以前,将方案提纲或初稿交到科技处机构管理办公室(行政楼705室)。
3、校内正式方案提交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16:00前。
附件: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吉发改高技【2011】996号)
联系人:苏明 温庆波 王文东
电 话:85167024 86203
(相关附件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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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