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中央的要求,团省委的统一安排,现需全校各学院团委、班级团支部建立微博。根据学工部提供的学院班级信息,校团委对团省委提供的账号进行了统一分配。请各学院团委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按照校团委分配的帐号建立院团委微博后、再建班级团支部微博。微博开通后,按照《吉林大学团系统微博账号汇总统计表使用说明》填写《吉林大学团系统微博账号汇总统计表》,并于2012年9月30日下午4:00前由各学院统一将本学院《吉林大学团系统微博账号汇总统计表》发送至邮箱: 735435098@qq.com,由学部团委统一汇总后发至大学邮箱,相关通知转发如下:
转发地址:
> 共青团吉林大学农学部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