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的管理工作,我校决定开展第四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12年度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评审工作
(一)请各学院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四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获得本期奖学金的学生进行2012年度综合评审。在评审中,如发现不符合奖学金规定者,学院应查找分析具体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处置。特别是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或少数民族的学生,应充分考虑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在学生本人比较努力并有所进步的前提下,可以提出申请,酌情放宽条件。如确需替换,请同时提出增补学生的建议,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以便于管理。
(二)综合评审提交材料(A4纸打印一式两份)
1、学院本次综合评审报告(公函形式),内容应包括:评审过程简况、新增获奖学生和被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说明,报告需加盖学院公章;
2、2012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
3、请获奖学生填写《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附件2),表内班主任意见由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填写,并附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成绩专用章)。
4、附件3:新增获奖学生申请表(勿破坏原表格式,双面打印),并附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成绩专用章);
5、取消获奖资格学生一览表(附件4)。
二、第四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之“优秀学生标兵”遴选工作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将在本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中遴选出表现优异、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以基金会名义授予“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我校将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全国选拔。请各学院按以下要求认真评选并推荐:
(一)推荐候选人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创新意识,在科研、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去的突出成绩;
2、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3、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勤俭诚信,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需提供的推荐材料(A4纸打印一式两份)
1、学院推荐文件(写明学生现实表现情况、推荐理由,加盖学院公章);
2、第四期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附件5);
3、学生自我总结
为表彰“优秀学生标兵”中部分学生的先进事迹,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将根据学生的自我总结编辑成书,以激励更多的贫困学生克服困难、奋发进取。自我总结撰写要求如下:
①题目自拟,文体不限,形式以活泼多样为宜。字数不少于1500字。另请附学习或生活照片一张(5寸)。照片为本人单人照片,要求面部清晰,人像不宜过小;
②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在学期间,在学习、科研、生活、社会实践、思想品格等多方面取得的成绩(可举事例);记录自己勇于战胜困难的体会或以各种方式回报社会的活动等;
③主题突出,条理清楚,语言表达流畅。请注明所在学校、年级及享受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资助的年限。
4、四年来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分公章);
5、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推荐信(要求写明推荐原因、本人签字并加盖签章)。
(三)学校将根据学院及学生的上报相关材料择优推荐。
三、学院总结报告
(一)对本学院在《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四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项目三年的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可围绕“积极、拼搏、勤奋”、“爱心回报社会”等主题活动认真的总结经验。
(二)对学生四年来成长情况进行总结、统计。请填写《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四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6)。
(三)请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撰写总结报告,学校将根据学院汇报情况确定各学院第五期奖励计划的名额分配情况。
由于今年该项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及时完成相关评审及材料的收集和撰写工作。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29日16: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abao365@qq.com(邮件标题请标明学院与学生姓名。),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学部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四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名单
丛 敏 畜牧兽医学院
冯 恒 畜牧兽医学院
王 尚 植物科学学院
孙林晶 军需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