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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赵 亲退休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0-03-25 作者:张丽梅 点击:

财务处、后勤处: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后勤处职工赵 亲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退休。

赵 亲退休时间从2010年2月起算,从2010年3月起学部停发工资。赵 亲退休后的工资及各种补贴,按长春市社会保险局核定的标准,由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统一发放。

另,退休后的住房公积金领取事宜咨询财务处、后勤处办理。

农学部人事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