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报送200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学生人数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8-04-03 作者:李超 点击: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我校将在近期编报2007年度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学生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数据:

1、2008年毕业生中预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条件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人数;

2、2008年毕业生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等。

二、有关代偿资助的对象、范围、条件等,严格按上述文件规定执行(文件原文见附件)。学院上报的代偿资助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学院毕业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人数的3%;文件中规定的部分特殊专业学生占学院在籍生比例较大的学院不超过5%。

三、各学院在4月7日下班前,将数据以附件中表格方式发送到abao365@163.com

附:1、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doc

2、200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学生人数统计报表.doc

学生处

二OO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