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8年夏季学期普通教育公选课开课时间安排如下:
1、公选课自短学期第一教学周开始,8月13日(周三)开始开课;
2、公选课在周一至周日晚上上课,每次上3小节,晚上18:30——21:05上课;
3、各专业学生可以在公选课第一次课后,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补退课申请,由任课教师在最终上报成绩时标注,补退课申请由任课教师留存保管;
4、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课堂教学要求和教学纪律规定进行课程考核。缺课超过三分之一或不能按教师要求完成作业的学生,成绩为不合格。
附:1、选课学生名单.xls
2、夏季学期公选课程表.xls
教 务 处
二OO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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