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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08-08-18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工作安排及《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暂行办法》(校研院字[2002]22号)、《吉林大学农学部研究生评奖实施办法(试行)》(部发〔2007〕16号)、《吉林大学农学部研究生评优实施办法(试行)》(部发〔2007〕1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7-2008学年度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

(二)评奖评优

1、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评选优秀研究生;

3、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学部统一组织评选)。

二、评选范围

2005级未毕业的全日制在职博士生;2006级全日制博士生;2007级全日制研究生。

畜牧兽医学院215人,植物科学学院25人,军需科技学院22人。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上述三个文件进行操作,宁缺勿烂;

(二)各单位在坚持学部评奖评优标准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关细则;

(三)一等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畜牧兽医学院(2006级3人,2007级7人)10人;植物科学学院1人;军需科技学院1人。

二等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畜牧兽医学院(2006级7人,2007级19人)26人;植物科学学院3人;军需科技学院3人。

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畜牧兽医学院10人;植物科学学院1人;军需科技学院1人。

(四)尚欠缴上一学年度学费、公寓费的人员不参评;

(五)上学年度有违纪行为者不参评;

(六)考试成绩不符合条件者不参评;

(七)文章数量未达到要求者不参评。

四、时间安排及申报办法

8月11日-13日,各单位进行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

请各单位将《思想政治鉴定表》(每人一份,毕业存档)、《评奖评优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8月17日前上报研究生处(附学术成果原件),由学部统一组织审核。

其中,《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政治鉴定表》,请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target=_blank>)信息发布栏下载。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打印《吉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等相关表格上交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处,由培养单位统一上报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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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次评奖评优最终结果要进行网上审核,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告知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申请,8月17日前,未在网上登录信息的候选人视为自动弃权。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关领导和负责人充分重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认真做好本学年度的研究生思想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

另外,各培养单位请于8月15日将研究生返校情况报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