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技厅2009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已经发布,现将有关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5)吉林省扶持科技进步的税收政策实施与成效分析。
(15)吉林省依靠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研究。
(19)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评价体系研究。
1、鼓励高校、研究院所与省内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需附正式完整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
2、优先支持新认定的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吉林省创新型企业所开展的自主创新活动及所申报的项目。
3、所有计划项目的第一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只设1人,第2、3名为主要参加人。
4、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申请承担项目的在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整年(即从申报当年算起至退休应有不少于3年的在岗时间)。
5、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内只允许申报1次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同一计划类别的在研项目数不超过1项。
6、同一单位不能将研究开发内容相同或相近(含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同时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7、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
8、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不得申报。
9、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1、网上申报: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 target=_blank>href="http://www.jlkjxm.com/" target=_bl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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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纸件申报: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须按要求填写《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一式11份。
3、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4、受理时间:网上和纸件申报受理时间均为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4月1日止(学部科技处截止时间为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8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
科技厅体制改革处联系人:欧海杰 电话:88975471
0431-86822691、86822692、86822693、86822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