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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本科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09-04-03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学院:

清明节将至,为了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及保障学生的生命和财物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清明节放假3天,2009年4月4日至2009年4月6日放假,2009年4月7日开始上课。

二、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学校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树立安全防火意识,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请各学院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请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生辅导员下到学生寝室,及时排查学生宿舍中的各类安全隐患,加大查处力度。

三、节假日期间,学生外出要注意交通和人身财产安全,离开市区要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假,保持校园良好秩序,严禁聚众赌博、酗酒滋事等行为。

四、请各学院认真安排假期值班,若有情况,请即时与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人:李玉俊,联系电话:13756550963。

学生工作处

二○○九年四月三日